一、项目名称:医院公务用车及救护车保险采购项目
二、业主单位: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内;
(二)项目内容:
医院公务车辆和120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共18辆,公务车辆3辆、救护车15辆。
公务用车保险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300万)、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10万)、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10万)、“如意行”驾乘综合保险(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法定节假日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意外医疗费用补偿、意外住院津贴)、道路救援服务7次。
救护车保险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300万)、车上司机责任险(50万)、车上乘客责任险(50万)、车责司机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10万)、三责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20万)、车责乘客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10万*6座)、道路救援服务2次。
最高限价为(含税)99300.00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含)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招标范围:负责上述车辆保险服务。
五、报名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复印件。
4.具备车辆保险业务相应经营资质。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5日前(8:30-17:30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按以上报名资格要求递交资料(加盖公章)至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楼5楼502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七、比选办法
以满足医院需求,最低报价最低者中标原则,一轮报价(只有出现相同最低价时,由相同最低价的公司在进行报价)。(各参与比选公司自行组织现场考察,我单位不组织考察),各参与比选公司的报价视为是充分了解现场及医院需求后给出的最终报价,能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我单位的本次车辆保险服务。
八、比选时间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6日上午10时00分将以下资料递交至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楼3楼会议室)进行比选。递交的资料顺序如下:
(一)报价函(格式自拟);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四)具备车辆保险业务相应经营资质(提供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在1个文件袋内。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九、针对本次比选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不足,各参与比选单位视为充分理解并知晓。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857-2222788 18230825275
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