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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人民医院 DR及C臂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根据医院安排,医院党委会会议通过,威宁县人民医院决定对我院DR及C臂机设备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按照有关采购规定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现场考察后进行投标到达现场比选的供应商视为知晓并认可医院本次采购维保服务设备的具体现状

一、项目名称:威宁县人民医院DR及C臂机设备维保服务

服务明细及最高限价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性格

数量

最高限价(万/年)

科室

备注

1

锐珂DR

DRX-Evolition

1

25

放射科

全保

2

飞利浦移动式C型臂X射线系统

BUPLUSERA12

1

12

手术麻醉科

(标准保)除球管外的全保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蔡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985361121、13595057417

采购单位:威宁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乌撒大道十二号

、供应商报名提供资料:

供应商需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技术能力证明:提供至少三份相关大型医疗设备维保合同(加盖单位鲜章)。

、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1024日至202310268:3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威宁县人民医院综合楼502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及电话报名

四、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7日10:30.地点:威宁县人民医院综合楼501办公室(暂定)

、技术要求

1)维保费用包含设备维修相关的人工、差旅等所有费用。

2)维保期内提供无限次远程技术指导及上门维修,接到医院报修电话后,资深工程师≤0.5小时内电话响应。紧急故障若电话交流无法解决,则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工程师≤24小时内到达现场。投标人具备客户服务电话,每年365天开通,每天开通服务时间不少于24小时,并有专人接听。

3)配件保修范围:除球管、高压发生器、探测器外,其他本机所有配件均在保修范围内,配件到场时间不超过48小时,且配件须均为原厂配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非保修范围内的配件投标人需以最低市场价供货,且采购人有自主采购权;投标人具备直接从国外进口医疗配件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与外商签订的配件采购合同复印件、供应商与外贸公司签订的配件采购合同复印件、对应的海关报关单的扫描件、对应的发票证明,报关单中消费使用单位为投标公司;供应商具有备件库,提供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4)提供一年2次深度保养,并提供保养报告单;维护保养服务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清洁保养、性能测试及校准、运行状态检查等。

5)每次维修完成出具维修报告、每次保养完成出具保养报告、每年服务结束提供年终维修总结报告

6)保证设备开机率>95%(按全年365天计算,不分节假日,全年停机时间不超过18.25天)。如低于95%开机率,则延长两倍停机天数的维保时间

7)为保证响应时效性,投标人至少配备3及以上医疗设备维修工程师,提供社保证明及工程师资质。

六、中标原则(综合评分法、一次性评分)

评分标准

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比选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6.2比选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方案得分顺序排列;方案得分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列顺序。

6.3、具体标准: 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后取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

6.3.1价格4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最后比选报价)×15分

6.3.2服务方案(5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流程管理、项目实施规范、服务内容及对采购人权益的保障是否完善等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切实可行性进行评审。未提供不得分。

1)服务方案具有项目流程管理、项目实施规范、维保服务保障措施(20分);

2)供应商提供维保计划表、维保人员安排等(20分);

3)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拟定的应急方案,方案有针对性、完善、合理性等(10分)。

维保服务方案应具备以上要求,若无缺项和重大偏差,则按以上项目进行评分且每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未提供方案或者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有缺项或存在重大偏差,该评分项不得分。

6.3.3业绩分10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大型医疗设备维保业绩的提供三份得6分,每增加1份增加两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注: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则与之相关的评分项不予计分。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必须清晰有效,如因材料模糊不清评审小组无法辨认导致不得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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