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我院对桶装饮用水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面向社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招标。
一、招标内容:
桶装饮用水,由中标单位提供饮水机,饮水机按需摆放。本次招标合同期限为1年。
招标预算:限价9元/桶、容量大于等于18.9升/桶,具体以实际配送桶数按月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或销售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包装水生产或销售。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当日必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投标。
4、提供桶装饮用水检验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其它证明达到饮用水标准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个人投标。经营单位必须为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
三、投标项目要求:
1、招标人免费提供桶装水放置场地,投标人负责专人配送到各个办公室及病房,桶装水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招标人有权进行抽检监管。
2、投标人开通客服热线,如在桶装水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客户投诉事宜,拔打客服热线,投标人保证在2小时内安排专人到现场处理相关事宜。
四、资质审查: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有造假,可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投标人材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投标承诺书、投标人报价书需盖章(格式自理)、以密封的形式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公章。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最低单价法,及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GB 17324-2003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每桶所报单价最低中标原则。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点
开标地点:威宁县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暂定)
八、本次开标联系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30分止。
2、报名地址:威宁县人民医院物资供应管理办
3、联系电话:0857-2222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