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车辆处置的公示
根据《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威府办通〔2014〕8号)及《关于建立威宁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威财资〔2021〕159号)文件要求,经我院党委会决议,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置(具体车辆信息见附件),处置原因是购入年限长,已无法使用,处置方式为报废。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在此期间,若对处置资产及处置过程有异议,可通过电话、QQ、当面反映等方式与院纪委联系。
电话:0857-2228563 0857-2223683
QQ:115727611@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1.报废车辆信息明细表
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车辆报废明细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