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治院,规范医院管理,防范法律风险,我院拟通过招标程序向社会公开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我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威宁县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介:预算6.00 万元人民币/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身份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以上内容除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要提供复印件外,其他内容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有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本部分第五项要求的报名资料进行装订,送医院综合楼502办公室进行投标报名资格审查。
七、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天8:30 – 12:00,14:00– 17:30(节假日除外);威宁县人民医院综合楼502办公室,报名成功后领取采购资料。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5日10:00,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地点:威宁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暂定)。
十、联系方式:地址: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乌撒大道十二号(威宁县人民医院);电话:0857-2222788。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在威宁县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